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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高新区工委(虎丘区委)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高新云图
  • 08-14-2021
  • (1179)

苏高新委〔2021162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苏州市虎丘区委员会

2021814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苏州高新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走在全国创新型科技园区前列,走在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前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人才集聚,打造创业者乐园

1.实行更优厚的引才政策。精心打造“智汇苏高新”“狮山人才”工作品牌,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拉长对高层次创业者的扶持时间跨度。谋划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200万平米,每年立项支持350名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扶持经费、600万元的安家补贴、2000平米办公场所三年全额租金补贴。对于特别优秀的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低5000万元、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每年推动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350家以上,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5~20万元项目补贴以及三年最高10万元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并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部门:人才办、科创局、人社局、财政局)

2构建更有力的住房保障。持续建设好青年人才驿站,为初次来区的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进一步扩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分层分类满足人才居住需求,多方面筹集各类人才公寓2万套、新增集宿床位2万个。进一步改善现有各类人才公寓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加快推进各板块现有各类人才公寓提升改造工作。向区内优质企业提供存量动迁房认购指标,支持一线技术人才生根落户。落实好人才优购政策,开通人才购房直通车,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区内购买首套住房,可放宽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间等条件限制。(责任部门:人才办、团委、科创局、住建局)

3提供更优质的公共配套。持续优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才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继续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做强做优“实验链”教育品牌,抓好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教育集团、上海世外教育联合办学项目、新区一中教育联盟、吴县中学教育联盟等一批联合体项目建设,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学校29所,更好满足各类人才的子女教育需求。(责任部门:人才办、教育局、科创局、社会事业局)

4打造更便利的生活环境。按照“生产与生活分离,生活配套集中保障”的理念,探索打造“工业邻里中心”,在已有及新建产业载体内部或周边规划建设人才公寓、蓝领宿舍、商贸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为创新创业者及企业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启动地铁9号线、11号线规划建设,规划推进科技城北互通、通浒路快速化等工程,全面提升西部科技城片区的区域交通便利。(责任部门:经发委、住建局、资规分局)

二、聚焦产业科技,打造创新者天堂

1.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组织实施全国首批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三年内安排各类创新创业财政资金100亿元,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对首次入选区级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科创局、财政局、税务局)

2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区领导挂钩服务重点院所平台工作制度,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本土产业链实现高质量发展所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大院大所、科研团队与企业、科技中介机构(技术经纪人)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每年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600个以上,大院大所引进孵化科技型企业100家以上,实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提升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责任部门:科创局、经发委、商务局)

3.不断优化产业创新生态。围绕2+6+X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医疗器械产业基金两大百亿级基金作用,重点打造全国集成电路设计第一区和“Medpark”医疗器械产业园等现代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在全市首创“数字贷”,全力服务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产业创新发展。探索与长三角产业园区合作发展新模式,鼓励区内企业与长三角各类高新区(园)、科技团队、大院大所等签订产业化对接协议,全面推动开展联合科技创新攻关。(责任部门: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苏高新金控、创业中心、医疗器械公司)

4.持续夯实区域创新能级。高水平编制太湖科学城总体规划,加快打造环南大科创圈,着力建设成为上海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联动区、长三角地区产业创新中心重要枢纽和沿太湖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基地。启动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太湖健康工程研究院项目,全力争取生命科学仪器与医疗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高标准推进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建设,加强与南京大学各类平台合作,导入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及项目。(责任部门:经发委、科创局、南大办、太湖科学城办)

三、聚焦开放共享,全面融入区域一体化和国际化进程

1加快跨区域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合作,推动市场规则衔接和政务服务协作,持续深化沪苏浙皖四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苏锡常三地高新区政务服务联盟共建,通过全程网办”、“联审联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形式,实现跨区域的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更好的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

2深化对沪金融合作。加强与上交所合作对接,推进上交所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基地建设,精准服务重点科创型企业对接科创板,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区级奖励。全面加强与上海保险交易所合作,发挥好长三角保险与科技结合创新中心作用,大力发展保险总部经济,推动保险业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高风险创新创业企业投保兜底,三年内吸引保险+科技相关企业机构100家以上。(责任部门:经发委、财政局、苏高新金控、狮山商务创新区)

3打造长三角日资集聚高地。建设好全国唯一的中日绿色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全省首批中日韩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深化对日高端人才、创新技术、金融资本、现代服务业等交流合作。丰富完善商贸通中日国际数据通道和日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功能,形成对日资企业线上线下、境内境外的闭环服务。(责任部门:商务局、经发委、行政审批局)

4畅通对外贸易新通道。实施“全球开店”战略,深入对接美国亚马逊、阿里云等数字经济平台,大力发展跨境B2C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特殊监管区域出口、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外仓业务等多种业务模式,帮扶中小型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积极推动海铁多式联运发展,形成“苏满欧”等中欧班列陆路运输优势与上海洋山港、太仓港海运优势叠加,构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物流通道(责任部门:商务局、综保区)

5推动综保区创新发展。全面推广货物分类管理、一单多报、二线出区整报分送、柔性监管等改革举措,实现无感监管、无感通关,引导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高口岸通关便利性,持续推进“两步申报”改革,稳步推进“两段准入”,积极开展低风险特殊物品跨关区转场检查试点,优化现场查验模式,推行扩大区外查验”、“先放后检模式适用范围。(责任部门:商务局、综保区、海关虎丘办)

6.提供更全面的涉外服务。发挥苏州首家外国人服务中心功能,集成商务、外事、人社、社会事业等多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最高时限居留许可、优秀外籍学生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常态化提供缩短办证时限、加急办理等便利化服务。定期举办特色主题活动,鼓励外国友人参与跨文化交流、投身社区管理,融入属地发展。(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外办)

四、聚焦要素保障,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1优化资源空间供给。各级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对省级重点项目用地给予统筹保障。落实推行好“产业定制地”供应模式,为项目落地提供定制化前置服务,精准强化地块条件和企业需求之间的衔接,实现“即拍即用、拿地即开工”。加快构建全区统一、公开的产业载体供需服务平台,明确项目准入门槛和租购售退条件,稳定企业发展预期。(责任部门:经发委、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

2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三年内在全国建设人力资源合作输出基地10家和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基地50家,鼓励重点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联合举办“定向班”,引导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自主评价。每年举办不少于60场公益性招聘专场,不少于50场校园引才、专场人才招聘会、猎聘会等活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落实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正向激励。(责任部门:人社局)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优质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资产重组、收购。加强区域征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苏州高新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增强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银企融资对接效率。发挥“高新贷”“苏科贷”等特色金融产品优势,灵活解决企业不同融资需求,三年内实现“高新贷”累计授信金额10亿元,服务企业累计350家次。依托与苏州市天使母基金的合作,放大天使基金总体规模,三年内累计服务投资天使期、初创期区内企业110家。(责任部门:经发委、财政局、科创局、苏高新金控)

4强化政策落地感。强化区企业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协同联动,高标打造“审批+服务”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提档升级“企业服务云平台”,建设高新区“企业服务总入口”,实现涉企政策精准匹配,第一时间向目标企业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贯解读和申报辅导,推动政策“一出台就落地、对标准即享受”,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转变,分层次精准推出企业培育计划。(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

五、聚焦改革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企业开办“半日办结、零费用”,实现注册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业务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医保账户设立等“七合一”服务,推进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和一照多址备案改革,探索“一业一证”政策试点,有序扩大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深化“跨前指导、帮办代办”的全流程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机制。持续提升纳税便利度,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范围,将年平均纳税时间控制在90小时以内。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应用,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2个工作日办结。(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资规分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

2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同标准办理。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一件事”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分批推出100个事项材料“两个免于提交”,丰富“云帮办”“云代办”内容,实现“一件事网上办”。推进一网通用,加快建设统一的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全面融入苏州市“1+10+99”平台架构,年内实现政务应用上云率90%以上,全面支撑城市服务感知与用户体验。推进“一网统管”,开展公共数据治理标准化建设,打造出公共安全、城市交通、气象环境、风险防控、网格治理等领域一批基础数据应用场景,为城市精细化治理赋能。(责任部门:经发委、行政审批局、政法委)

3进一步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加强与上海保交所创新型共保平台建设,深化探索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创新保险服务,将保险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救援、事后理赔服务的功能,帮助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快综合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辐射长三角的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经发委)

六、聚焦公平公正,打造一流法治环境

1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持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对接,优化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和知名专利品牌培育。持续深入开展重点企业专利导航,推广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证券化等融资模式。依托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等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司法保护职能,加快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搭建涵盖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2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全面推广主动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共享。开展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及时指导失信主体依法开展信用修复。积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精准确定监管覆盖面和抽查比例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经发委)

3完善案件诉讼服务。苏州辖区任一法院、任一法庭的诉讼事项均可在区内实现诉讼服务的通存通兑。畅通网上立案服务,常态化开展跨域(境)诉讼服务,持续做好委托送达(包括涉外案件)工作。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深化商事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在线一站式办理。加大合同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8%以上。提升破产办理质效,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建立公益损害多元化修复机制,对涉案企业依法积极运用诉前整改和替代性修复措施。建立企业刑事合规考察评估机制,对情节较轻且积极开展合规整改的企业依法慎捕慎诉。(责任部门:法院、检察院、工商联)

七、组织保障

为更好的推进上述工作,区级层面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区领导挂钩联系企业责任制度,及时帮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打造政商大动监督保障平台,建设亲商政商服务站,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实效。(责任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经发委)

中共苏州高新区工委(虎丘区委)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高新委〔2021〕16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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