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及时了解政策 即时辅助决策

高新政策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 高新云图
  • 2018年10月13日
  • (77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1号)精神,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把握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并举,应用驱动与创新引领协同,数据资源开放与数据安全并重,强化人才支撑,打造特色优势,促进集聚发展,打造中部区域大数据集聚区、大数据创新示范区,实现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和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我市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引进培养大数据产业高端人才200名,引进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10家以上,创新型大数据相关企业50家,实现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业态的融合发展,形成以数据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支撑能力

  1.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全市宽带网络,加快完成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和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开展下一代网络(5G)商用建设试点,满足海量数据便捷高效传输需要。强化电信普遍服务,大力推动广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与产品等在城市运行管理中的广泛深入应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感知化、智能化水平。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华为新乡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使之成为河南省内重要数据节点,具备向全省、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提供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的能力;紧抓河南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强化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争取部分国家级、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汇聚新乡。不提倡各县(市)、区新建政务数据中心,鼓励依托现有市级统一政务数据中心部署建设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支持移动、联通等大型企业规划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积极争取成为郑州的数据副中心。

  (二)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1.统筹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市政务公共云平台,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政务专有云平台,承载政府部门不需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推进建设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

  2.推进政府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建(构)筑物、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完善电子证照、网上办件等专题信息资源库,根据应用需求,逐步建成跨部门共享校核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

  3.强化部门间的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完善市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国家、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格式、汇集方式、提供单位、共享条件、更新时限等要素,加强数据动态更新,明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工作。

  4.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落实省政府关于机构和事业单位数据开放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进度。建设政府信息资源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统一汇聚和集中有序向社会开放。按照“增量先行”的原则,优先推动民生保障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推进政府公共数据资源的合法加工利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主动采集并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各级政府根据政务及公众需要,采取购买数据或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非政府数据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推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业态

  1.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与我市投融资平台、大数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平原大数据交易中心壮大变强。依托平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原大数据交易中心,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加快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创新完善大数据交易体系,形成覆盖中原、辐射全国的各领域数据资源聚集“洼地”,打造完整的大数据流通、开发、应用产业生态。

  2.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以新乡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为依托,围绕数据应用的全流程,发展大数据相关产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加强园区科学规划引导,发展各具特色的大数据硬件产品制造、软件及应用服务、信息技术核心基础产品。通过市、区联动,整合资源,探索大数据招商服务新模式,吸引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设备制造商落户新乡。

  3.发展工业大数据。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支持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外部引进与本土培育相结合,吸引航天云网、东方国信、树根互联、索为科技等知名平台落户新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融合发展,搭建行业云平台,打造“云上”产业创新发展载体,争创国家、省级示范试点;启动“企业上云”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生产设备向云平台迁移,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鼓励中小企业和创新团队在云平台上集聚,探索“行业云平台+解决方案提供商+工业企业”合作模式,为企业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服务型制造等提供服务。

  4.发展大数据新业态。以大数据应用为主攻方向,完善大数据政府管理体系和创新创业支撑体系,积极引进大数据相关企业,加快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动大数据与交通、物流、金融、城市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化运作模式,提升智能化水平。聚焦大数据采集加工及服务等产业,开展大数据交易服务及大数据产业应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大数据产业生态。支持互联网企业围绕教育、健康、养老等生活消费领域新需求,建设一批分享平台,优化配置,促进分散资源集聚。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大数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收益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为大数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看好的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实际情况,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对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5.推进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和要素集聚,完善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支持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推动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大数据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新乡市大数据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基础上,共建新乡市大数据战略研究院。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以股权投资、公益参股等方式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大数据企业发展。

  (四)强化安全体系建设,保障大数据健康发展

  1.建立大数据制度规范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明确收集数据的范围和格式、数据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开放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访问方式等。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明确数据安全的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受到合理保护。

  2.加强关键基础设施数据保护。贯彻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党政机关和金融、交通、能源、工业控制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强化数据安全统筹管控能力,确保党政机关及各重要部门泄密事件发生时,监管部门能够各司其职、追查到人、处罚到位。

  3.提升大数据技术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大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标准,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和机制,提高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积极推动采用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强数据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引导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大数据发展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各项工作。探索成立全市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全市大数据推进、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和数据服务工作,加强与省大数据管理机构沟通协调。引导社会各行业大数据能力建设和开放共享,指导、督促、检查有关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对电子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建设的投入,市直各部门、县(市)、区不再建设机房,新上业务和拟升级业务入驻大数据中心。鼓励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龙头企业入驻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享受园区各项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加大对大数据发展的投入。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扶持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强化人才支撑

  加大引才力度,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一批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人才来新创业,孵化培育一批成长性强、有较好前景的大数据产业项目。支持驻新高校设立大数据专业和研究方向,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数据相关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四)加强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机构的合作,举办大数据应用优秀项目成果展,以应用示范带动大数据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大数据意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各种招商平台以及多种媒介方式,宣传和推介我市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发挥华为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高价值链、强化创新链,推进“项目+技术+团队+资本”组合招商。

  附件:新乡市大数据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

  新乡市大数据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发展大数据的有关部署,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成立新乡市大数据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跃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刚 市政府副市长

  祁文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 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邓国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耿得桉 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兼)、市保密局局长

  杨 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胜 市人社局局长

  杜家武 市工信委主任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陈艺平 市农牧局局长

  刘玫琳 市科技局局长

  石秀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共卫 市工商局局长

  崔 红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唐有启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贾祥聚 市食药监局局长

  刘 凯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马若稚 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邱 兵 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闫玉信 市农科院院长

  吴 中 新乡学院副院长

  赵金周 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邓清亮 市职教中心校长

  李瑞睿 市工业学校校长

  王 强 新乡投资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杜家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推荐政策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

  • 08-22-2023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高新搜索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高新关键字。